Deprecated: Call-time pass-by-reference has been deprecated in /www/wwwroot/fzjpyx/catjw/winezx/show.php on line 226 允许设立“霸王条款”,还有人敢到饭店就餐吗?_专题报道_资讯综述_jyzixw.org.c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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允许设立“霸王条款”,还有人敢到饭店就餐吗?
酒品营销网 / 2012-02-21

       餐饮行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设置的最低消费、拒绝自带酒水、开瓶费、包间费等“霸王条 款”,早就为消费者诟病。近年来,因此发生的消费者投诉逐年攀升。按理说,消费者到饭店就餐,吃什么、吃多少、是喝自己带的酒水还是喝饭店提供的酒水,全 凭消费者自愿,商家是无权干涉的,但现实情况是“霸王条款”已经成为餐饮行业的“潜规则”,消费者变成了商家肆意宰割的对象。当消费者以个体力量去挑战商 家的“霸权”时,往往处于劣势,结局常常是花了冤枉钱还得受窝囊气。

如今,河南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却认为餐饮业经营者是否设定最 低消费、允许消费者自带酒水饮料,是否收取开瓶费等,属于经营自主权范畴。照此理解,服装店完全可以拒绝消费者装着衣服入店,鞋店完全可以拒接消费者装着 鞋子入店,因为这属于服装店、鞋店经营自主权范畴。如果真是这样,今后恐怕我们只能一丝不挂才能进入商场?否则,就是违法。

法律应该 是为了维护公平、正义,地方立法部门出台的法律也应该维护当地民众的利益。事实上,关于饭店不得设定最低消费,不得拒绝消费者自带酒水、饮料,不得收取开 瓶费、包间费等不合理的费用,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在前后三次的审议中包括召开的听证会上,常委会组成人员和相关代表的争论就一直比较激烈。那么,为什么常委 会组成人员没有认真听取和采纳相关代表的意见,强行通过这样一部严重损害当地消费者利益的地方法规了?

相信有了立法部门的支持,河南 省的饭店经营者就可以有恃无恐、明目张胆的设置最低消费、收取高额开瓶费了,今后人们到河南的饭店就餐遭遇“霸王条款”时,连投诉的权力都没有了,只能自 认倒霉。因为商家们出台“霸王条款”属于经营自主权范畴、是“有法可依”的、是经过河南省人大常委会批准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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