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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东济南交警近日出台新规,明确对“与酒驾驾驶人一同饮酒将一律追责”,引起社会广泛热议,有人对济南交警重拳出击严惩酒驾违法行为的魄力表示支持,但也有人担心这一规定有“连坐”之嫌。
为严厉惩治酒后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犯罪行为,济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近日出台一系列措施,包括对酒驾违法行为一律在媒体曝光,对醉酒的驾驶人一律采取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,建立酒驾人员相关信息“黑名单”并提供给保监会,与酒驾驾驶人一同饮酒的一律追责等。
对于“与酒驾驾驶人一同饮酒,将一律追责”的含义,济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解释道:“与被查处的机动车驾驶人一起饮酒,没有履行劝阻义务的人员,公安机关一律依法进行询问,并通过技术手段甄别其是否也存在酒驾行为,如果存在,依法追究其责任。”
“如果没有酒驾行为,根据相关法律规定,对应尽到劝阻饮酒后驾车而没有履行的,将当事人通报其所在单位。由单位加强教育,打造全社会共同维护公共安全的良好氛围。”这位负责人表示。
这一系列措施一经公布,立即引起社会热议。其中,“与酒驾驾驶人一同饮酒的一律追责”的规定,更是一石激起千层浪,引来众多争议。
支持者----
劝酒体现社会责任
支持者普遍认为,同饮者劝阻酒驾既是对朋友关爱,也体现了社会责任,对交通事故的减少有很大促进作用。有评论认为:同饮或同车不劝阻是对自已以及大众生命安全的漠视,对己对酒驾者都是不负责任的表现,再者酒后驾车是违法行为。有部分人士甚至还表示,明知对方开车而劝其饮酒者,应同罪处罚,“如果和醉驾司机在一起明明知道他喝酒了,还不劝阻,这不是知法犯法吗?和藏赃物,藏犯罪嫌疑人是差不多的啊。”
反对者——
“连坐”应有法有据
而反对这一做法的声音则认为,这一做法缺乏法律依据,难以认定和执行,并有“连坐”嫌疑。有评论认为:酒驾是坚决禁止的,但是同饮者被处罚,难道同饮者对酒驾者有监护责任?这不是连坐制度吗?成年人自己有判断能力,那以后酒驾,是不是卖酒的,倒酒的,都要惩罚?
山东大学社会学教授王忠武说,“司机酒驾同饮者将被追责”的初衷是好的,但是在实施过程中,不应违背法律规定,同时也应广泛听取公众意见,这样才有助于推动全社会形成共同抵制酒驾的良好氛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