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何要公众再吃一年面粉增白剂?
网络 / 2011-11-01
12月15日,卫生部监督局网站对是否禁止使用面粉增白剂公开征求意见。征求意见稿显示,自2011年12月1日起,禁止在面粉生产中使用过氧化苯甲酰和过氧化钙。情况说明还称,为尽可能降低撤销过氧化苯甲酰对产业影响,将设置1年左右的政策调整实施时间。
消息一出,这给面粉增白剂1年左右的政策调整实施时间,无疑又触犯了众怒。
既然,已经认定面粉生产中不需要添加增白剂,网民也支持,为何现在又暂缓?
明知增白剂有害无利,还要继续用上一年,既已决定再用一年?
那之前,卫生部监督局的禁用公开征求意见,又是何意?
本来面粉增白剂去留这种专业问题交由民众决断,就有不合理的成分。普通民众也不是化学家,有很多添加剂未必都听过。
试想如果不是媒体的曝光,普通食客哪知香喷喷的火锅原来是由各种化工原料混合而成的“化学火锅”?
怎能知道每天吃下的面条、馒头里还加了不少化学制剂?
但作为食品安全监管者,他们具有专业性,权威性。保障食品安全是他们的责任。
现在完全可以顺应呼声与潮流,发文禁止,全面封杀增白剂,而不是所谓的怕影响面粉产业,“高抬贵手”。即使现在没有确定会对人健康有何影响,也不能等到像奶粉吃出“大头娃娃”吃出“肾结石”那样的食品安全事故,才想到去严查禁止,到那时候就等于“谋财害命”。食品添加剂本该可以不加的就不加,一定要加的就少加。如果仅仅是为了卖相好,而加一些对人体有害无利的东西,何必呢?
而现在监管部门却关心产业更胜过关心健康。设立一年的政策调整期,不是变相逼着消费者把处理不了的面粉吃掉吗?等一年之后,现有的增白剂基本被吃得差不多了,才开始禁止令。这时禁与不禁又有何区别?
所以,要扭转目前食品安全之乱局,监管部门必须要有壮士断腕的决心,严格安全标准,重构相关制度,提高监管执行力,而不是在打口水战。